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股联社
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
关于实施“五停”措施的通知
区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、各街道:股联社
为全力做好今年第18号台风“桦加沙”防御工作,根据《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实施“五停”措施的通告》精神,经区委、区政府批准,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“三停”的基础上,进一步实施“五停”措施:
一、除抢险救灾和民生保障单位(供水、供电、燃气、通信、医疗等)外,全区实行“五停”(停课、停工、停产、停运、停业)。
二、停产。9月23日19时起股联社,全区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停工,并为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避险防护;各类工业园区、生产基地、工厂作坊停止生产。
三、停运。9月23日21时起,全区外卖、快递服务停止运营;9月24日0时起,全区地铁、公交等公共交通停运;出租车、网约车停运,所有车辆(抢险和指挥车辆除外)停止上路;水路全部停运。
以上措施请各部门、各街道严格执行,并及时上报情况。后续区三防指挥部将根据台风预警信号变化及时调整相应措施。
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
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
2025年9月23日
南方+记者 吴雨伦股联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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